问答详情

我一个亲戚在工地上得了精神病,跟公司有关系吗?如何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9-18 0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精神病是由脑部损伤,或者外力引起的病理变化导致的,并且符合了工伤认定的其他要件,则应该认定为是工伤。在工作时受到惊吓也会导致出现精神病,父母所提供的基因风险属于引发精神病的风险之一,受到惊吓只是精神病的诱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职期间得了精神病,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单位负责;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由相应的责任人来负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在职期间得了精神病,主要是看因为什么原因得了精神病,从而确定负责任的主体是谁。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个人自身原因,也就是非工作原因得了精神病,则他本人应该自行负责,不得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如果劳动者是因为工作原因得了精神病,被认定为工伤的话,负责任主体应是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