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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不小心烫伤了学生,学生要求误工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我应该给他们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18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这种情况的话,应该归劳动监察大队来管理。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说明情况,由他们来给你提供帮助
  • 如你所述,可以向对方追责,但就你的诉求,需要提供证据支持。一般精神损失费,需要有重大的伤害,名义损失费,需要看该行为给你造成的社会影响,传播范围等因素考量。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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