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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开发商一房二卖,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9-18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处理如下: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处理。如果因为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导致最终无法取得房屋,应到人民法院起诉,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开发商一房二卖,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在合同均有效,均未办理房产证、未实际占有的情形下,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存在的其它情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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