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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车被别人撞了,对方负全责,我没有责任,在4S维修需要换门,更换一些配件,总价超过1万,我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车损坏,只有一年的新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9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月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的赔偿;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的赔偿;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的赔偿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你好!新车被撞而且是对方全责,这个需要对方来进行赔付的,需要等保险公司进行估价定损然后才能考虑换车还是修复。
  • 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可申请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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