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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9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劳动违约金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以及如果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也需要按约定来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
    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如下:一是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是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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