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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纠纷 2023-09-19 1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五)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办理流程(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四)注册登记,填写法律依据:《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五)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2、提交申请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登记造册;
    4、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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