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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全额购买房产证登记在媳妇名下离婚后,如何防止不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20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可以这样分割父母在婚后出资所购的房产: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
    2、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为一方的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婚后父母买的房子,离婚的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明确表示为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特殊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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