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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我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公章通知书,然后通知部门轮流上班,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0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好解除劳动关系去劳动局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法律上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者收到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后可以与公司协商,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协商或者调解没成功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收到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后可以与公司协商,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协商或者调解没成功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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