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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非法收入交给公安机关还是法院?谢谢你

刑事辩护 2023-09-20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个人非法所得的量刑标准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非法所得量刑标准为,1、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与合法收入相差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对于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所得通常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收入,非法所得数额巨大时,可能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量刑标准如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非法所得的认定主要从两方面来看,1,手段具有违法性,即通过法律所禁止的手段获得了利益;2,非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即非法所获具有经济价值,而之所以违法获取本身就是为了获得这些经济价值。
    非法所得的量刑:非法所得一般与经济性的违法犯罪紧密相连,而非法所得的数额一般是法官依法量刑的重要依据,因此非法所得的量刑一般由法官在具体案件中依数额多少依法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应该,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追缴和退赔,反还或没收,没收的财务一律上缴国库。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利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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