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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不想过了 想离婚 男的不同意 我可以和这个女生在一起生活么?

离婚 2019-03-25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在离婚中,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就能快速离婚,但若一方不愿意离婚,达不成协议的话,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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