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是可以公证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表示,而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可以公证的。如果在继承开始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