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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生产队有一村民 户口迁出了本生产队 住房也卖了 土地也交给了生产队,但是没有相关的书面手续! 现在生产队拆迁有补偿款,该村民又回来要土地 ,但是他的户口没有迁回来,而且名字也变了,这样情况下生产队不给给该村名土地违法吗?户口迁出了本生产队 但是他的户口没有迁回来,这样情况下生产队不给给该村名土地违法吗?

征地补偿 2019-06-18 0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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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老房子拆迁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盖新房子用的钱)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 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孩子没户口是不合法的,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入户手续。一般来说,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为:
    1.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2.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孩子的准生证。
    6.落户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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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了本生产队 但是他的户口没有迁回来,这样情况下生产队不给给该村名土地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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