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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的误差?

房屋买卖 2023-09-21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的方式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3%以内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其余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房屋面积误差是由专门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测量鉴定后来判定。
    房屋面积存在误差的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商品房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如下: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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