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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口头遗嘱有效,法律如何规定

立遗嘱 2023-09-21 1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证明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即应当看其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根据见证人的表述来证明,至于见证人的表述是否真实,则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鉴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证明口头遗嘱有效的,可以按照如下方法,应当看其是否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则应当根据见证人的表述来证明,至于见证人的表述是否真实,则应当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鉴定。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 认定口头遗嘱的效力需要确定其是否具有导致遗嘱生效的条件,其条件主要为: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
    3、遗嘱处分的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4、口头遗嘱之后并没有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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