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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10岁,在学校里上体育课时,老师说选运动员,孩子们跑200米后,有10多个学生去玩学校的健身器械,我孩子右臂摔骨折,班主任通知我后,我带孩子在当地医院治疗,夾板固定,保守治疗,1个月,发现骨骼没长好,当地医院让我去天津医院治疗,手术治疗花费4万多,以后还要取钢板,我想问一下,学生在校有意外险,但好多花费都是自费的,保险公司不给报消,那学校有责任吗?学校应该负责这些费用吗?我该怎么办呢?学生在校有意外险,保险公司不给报消,那学校有责任吗?学校应该负责这些费用吗?我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19-05-09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寄宿学校打了别人学校有责任吗意外保险给赔偿吗? 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精神抚慰金等。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意外医疗保险是指承保被保险人遭受到意外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的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产品时,均以此为标准将疾病、个人体质导致医疗费用做除外责任。
    意外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烧烫伤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三度烧烫伤与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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