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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离婚男人没办证生了孩子,他又给前妻复婚了算重婚吗,

离婚 2019-03-31 14: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之前你们离婚后的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的房产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从你们登记之日起,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
    如果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建议签署夫妻财产协议,或在房产证上加名。
  •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的表现有: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3、重婚主体分为两种:
      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才可以对其判刑。
  • 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的。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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