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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丈夫婚内炒股欠下债务但以其他借口哄骗妻子抵押所居住房子贷款和自己个人贷款和利息加起欠了两百万,这些债务中除去家用外其他能够认为是丈夫个人债务,离婚的话妻子可以不偿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9-23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偿还,或者直接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够清偿的,就不用再处理债务,如果不够清偿的,那么剩下的债务用个人财产偿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的债务问题妻子不一定要偿还。如果该债务是丈夫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则债务应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对此没有偿还的义务,由丈夫自行承担。如果丈夫是因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夫妻生产经营背负了债务,那么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但是妻子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丈夫欠债只有债款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妻子才有义务偿还: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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