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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权转让 2023-09-23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三板上市标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应当符合《证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但因依法实行股权激励、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分配股票股利的除外。
  • 法律分析:新三板上市标准需求满意以下6个条件:分别是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需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能够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来核算;2、业务明确,具有继续经营才能;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继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体系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新三板上市需要的条件如下: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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