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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9-24 07: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手续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登记有哪些条件
    离婚登记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离婚需要以下东西:
    1、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两张;
    5、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
    办理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应当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且男女双方亲自前往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诉讼离婚:离婚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协议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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