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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河口区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9-24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诉讼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
    (2)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的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短信、分居情况、出轨情况等证据;
    (4)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
    (5)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 诉讼离婚需要材料有:
    1、起诉书。且起诉书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以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3、诉讼离婚需要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夫妻一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起诉状及其副本,夫妻之间有子女的还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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