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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起诉离婚 2023-05-24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如下:1、离婚起诉状;2、结婚证原件;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5、财产清单里面通常会包括以下的内容: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二、诉讼离婚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状一式三份,法院留存一份,自己留一份,被告需送达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及相关的户籍证明;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主张其相应诉讼请求成立的诉讼证据材料三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递交离婚诉讼需要的资料有:
    1、民事起诉状;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3、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材料;
    4、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证明材料;
    5、需要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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