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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产权归属谁,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9-24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阁楼包括在产权面积内,那么产权归买方。具体归属,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商品房买卖顶层带阁楼产权一般归属开发商,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于
    2.2米的部分可以计算建筑面积,对于阁楼中低于
    2.2米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具有使用功能的部分,双方应当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明确相应权利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买卖顶层带阁楼的商品房,阁楼的产权一般归属开发商,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于2.2米的部分可以计算建筑面积,对于阁楼中低于2.2米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具有使用功能的部分,双方应当在房屋权属登记中明确相应权利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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