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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迁户口可以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9-24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户口本能离婚,但是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起诉,之后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户口簿一般不可以离婚。但若当事人能提供其他户籍证明的除外。例如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的,当事人可据此申请离婚登记,或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没有户口本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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