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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方的债务问题,法院可以查封强制拍卖共有人房屋吗

抵押担保 2023-09-24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只有一套房子法院会强制拍卖吗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二、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款五至八年租金的。
  • 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置办的房子也是可以拍卖的,但前提为该房产不是其生活所必须的房产。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是整体拍卖,法院会把无纠纷的那一份给没有欠债的人,需要执行拍卖的另一半房主有优先购买权,现在房产拍卖会上常有的二分之一产权之类的,就会是这种情况。
    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须居住房屋(唯一住房),法院只能查封,不能执行拍卖、变卖及抵债。
    此类房屋本着“可以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不能以无换有”的原则,只要原告方可以提供给被告方一出住所,该房屋就可以被执行。在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被拍卖或抵押后,按照规定,法院需给出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临时需求住房提供法律保障。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欠债太多还不起怎么办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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