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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老公婚前买的,有房贷,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归我,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还没办,我要怎么才能把房子过到我名下现在我们协议离婚,但是房子的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还没办,我要怎么才能把房子过到我名下

离婚 2019-04-04 1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的区别有以下:
    1、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内容更详细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2、不动产权证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新版《不动产权证书》设置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房产证目前继续有效,暂时可以不换不动产权证书。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因此,在双方离婚过程中,如果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则可以直接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处理,通常法院会根绝我国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而上述条件满足的个人婚前财产则不再分割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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