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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9-25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至受害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交通事故工伤鉴定程序是:所在单位或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携带诊断证明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进行鉴定,等待鉴定等级或结论公布。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是什么
    1、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程序是: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的检查报告;
    (3)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4)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5)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十条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3、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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