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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刚买二手房漏水,自己修也漏水,我谁来承担

二手房 2023-09-26 05: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房屋漏水,如正处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相邻的业主侵权导致房屋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对于房屋出现漏水的情形,由谁负责,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人。
    如果在保修期内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渗漏水,开发商首先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也可以自行修复或者委托他人来修复,但修复费用或者修复期间的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来承担。
    另外如果这个渗漏水经多次维修仍然修复不好,那么此时买受人也有权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法律分析:房屋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房屋漏水若能够确定过错方的,直接由过错方赔偿。有房屋维修基金的,经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维修。没有维修基金的,则需要由相关业主按比例分摊维修费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都会推脱自己房屋漏水,拒绝承担本该分摊的那部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自来水漏水费用承担责任应做如下划分:
    1、如果漏水部位属于公共区域设施,应由物业负责维修,费用和损失应从公共维修基金中出,如果未设公共维修基金,则应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2、如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当,发现了漏水没有及时采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则该部分漏水损失应由物业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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