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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银行钱款在A子女手中保管,但老人去世后A领取老人死亡证明等手续,并占有欠款,老人并没留下任何遗嘱,老人子女B怎么起诉A老人银行钱款在A子女手中保管,但老人去世后A领取老人死亡证明等手续,老人子女B怎么起诉A

银行 2019-03-20 17: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1、申请人取回遗嘱后,公证机构对遗嘱的保管终止。公证机构应当及时在遗嘱保管登记簿和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进行备注。
    2、申请人死亡后,遗嘱领取人可持申请人的死亡证明申请开启密封遗嘱和领取遗嘱复印件,遗嘱原件由公证机构继续保存。
    申请人未指定遗嘱领取人或者遗嘱领取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的全体法定继承人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开启、领取遗嘱复印件。
    3、遗嘱领取人申请开启、领取遗嘱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公证机构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
    4、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的保管、取回、开启和领取的主要环节进行录像并将录像随遗嘱保管卷宗存档。
  • 规定是,继承人得知自己权利被侵犯,可以在被侵犯之日起2年内提出诉讼,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法》规定: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 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财产的话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由配偶子女平分,这是一般而言。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子女如果先于老人死去的话,可由子女的孩子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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