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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第一次醉驾180,能不能只走行政处罚,不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9-27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驾处罚标准规定不一定会被拘留,依法应处拘役1-6个月。且驾驶员会被吊销驾照,非营运车辆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营运车辆,10年内不得重考驾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具有醉驾行为的行为人被抓获后,如果行政机关是当场宣告处罚,且当事人在场的,则当场能收到行政处罚书;如果当事人不在场的,则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第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醉驾的亲身经历处罚的处罚标准是:
    1、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醉驾驾驶人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刑事处罚。由人民法院对醉驾驾驶人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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