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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只有复印件有法律效益吗

债务追讨 2023-09-27 1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条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但欠条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 有证据证明欠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和相应的证据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 欠条只有复印件有法律效力,但是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复印件不会被法院采纳为证据,法律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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