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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计算违约金,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9-27 1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违约金一般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按照约定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认定:
    1、当事人约定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认定;
    2、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约定,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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