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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土地使用权续期如何办理?

土地纠纷 2023-09-27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解决方式是:如果房屋占用的土地是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自动续期;如果房屋占用的土地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如下:
    (一)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的程序是:续期申请的提出、续期申请的审批。续期的性质就是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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