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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从背后用铁棒袭击,造成我头部出血,我反击致对方轻微伤,算正当防卫吗?需要付什么责任和赔偿不?

刑事辩护 2018-07-23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当防卫构成有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不是防卫人主观想象或推测的;


    3、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


    4、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权益;


    5、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


    6、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 先和老板协商解决,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老板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你追偿。
  • 正当防卫可以由受害者本人进行,也可以由第三人进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都要通过暴力的正当防卫进行,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严重损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而且手段要与违法行为相当,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属于防卫过当,依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n第二十条n【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n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n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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