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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09-28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先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去办理离婚登记时应该准备以下材料:离婚协议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原、被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涉及财产分割的还应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时,需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起诉状、结婚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具备抚养孩子更有利条件的证据等证据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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