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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已经很久没有履行夫妻义务了。如何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6-02 16: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 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重点是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
    2、诉讼离婚,只要任意一方想要离婚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想离婚的办法:若夫妻满足离婚登记条件,且双方能就子女抚养、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即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亲自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应该调解,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般离婚有两种途径:一,双方均愿意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二、协商不成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中,需要准备民事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子女的身份信息、及财产权属凭证到被告所在的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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