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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判决但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的,今年的执行申请被告知对方正在办理破产手续,我们申请债权,经理能认定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9-28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破产。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会导致公司财产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同时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同时执行程序中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被法院强制执行了,依旧可以申请破产。在强制执行期间,申请破产的,债权人需要向法院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同时执行程序中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 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但是需要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执行会被中止。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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