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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没发工资,想辞职,但一个月以后才让离职,离职又怕不给工资,该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社会保险。想辞职,但一个月以后才让离职,离职又怕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9-03-27 11: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你好!你只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经用人单位批准。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单位不给你交保险,你可要求他补缴;单位无权不给你这个月的工资,你可要求他支付工资;因单位的违法行为致使你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你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 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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