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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被小汽车车撞伤,交通队判对方全责。医院拍片没有骨折和内脏损伤,腰部CT显示腰椎监盘有突出,不知道是否此次车祸造成。由于伤情不是特别重,半边身子肌肉软组织挫伤,肿胀厉害,不能行动,我们没选择住院,在家家人护理静养。对方车辆有上保险,垫付2次医药费,请问我们能和对方主张要什么费用。我父亲60多岁,无固定工作,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陪护家人无工作是否可以按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是否可以主张要营养费?请问我们能和对方主张要什么费用。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是否可以按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计算。

损害赔偿 2019-05-25 18: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停工留薪期时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按所在地统筹地区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不过现在的医院你也知道,没钱是不管的。如果伤者要求垫付,为了不激怒伤者,最好还是垫付,毕竟不管是走公还是走私了,都是要双方同意的
  • 任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后,只要是机动车方有责任,那么受害者就将会得到对方的交强险限额赔偿范围内的赔偿。超出的部分,就按照按责定赔的原则进行分别来承担。如果事故为双责事故,主责承担7,次责承担3。
    营养费用是受害者所需费用中的一项,也是应该按此处理的。不过,营养费用在理赔费用中占极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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