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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期是如何规定的,是否有法律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9-29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诉讼法期间的计算的规定: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的规定是: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收到的刑事起诉书,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10日后开庭审理。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天,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普通程序的审理期为两个月,至迟不超过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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