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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2013年左右拆了一次,然后在另外一块地上建设房子,最近又遇上拆迁,请问这次拆迁规则是?不能赔偿住房了吗?

拆迁补偿 2023-09-29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安置方式:
    第一: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第二: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下面我们将继续为您介绍2021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 法律分析:房屋遇到拆迁时,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权利。房屋归谁所有,谁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置。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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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拆迁过程中,如果一座房子已经拆过一次,在另外一块地上建设新房子后发生拆迁,我需要知道这次拆迁的规则是什么?同时,是否还能获得住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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