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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因为年龄不够,结婚证是在孩子出生后才办的,办理准生证得要住院病历,以前做过引产,病历也有写,没有引产证明就不能办理准生证了么?我对象因为年龄不够,办理准生证得要住院病历,没有引产证明就不能办理准生证了么?

离婚 2019-04-04 16: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此外,我们一定要关注办理出生证明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辛苦办理好的出生证明却失去了效用。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 准生证一般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办理,但是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涉及到的部门包括: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可以办理准生证。具体手续各个地方有所不同,因为手续太繁琐,建议先到当地的计生办咨询一下。
    准生证由县级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核发。一般是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领取。夫妻其中一方可以持双方的婚育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去领取。
    农村准生证在乡镇计生部门办理,城镇在街道社区办理。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该在婚后常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准生证;第三方居住的,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到男方户籍坐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一方为非农村户口的,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准生证。
    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到当地计生部门详细咨询。
  • 没办理结婚证,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 准生证的办理需要双方户口所在地配合。准生证如何办理?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能比较容易办理准生证。
    1、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2、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3、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4、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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