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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程序,有哪些规定?

工伤索赔 2023-09-29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工伤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伤认定;
    4、劳动能力鉴定;
    5、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下列手续及材料:
    1、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下列手续及材料:
    1、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申请工伤认定要走下列程序:
    1、准备材料,包括申请书、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
    2、提出申请,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申请,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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