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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脚踝骨骨折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29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脚踝骨折时,主要赔偿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交通费;
    3、营养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5、误工费。其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应当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受害人可以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受害人应当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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