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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房出租需要备案吗

房屋租赁 2023-09-30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出租去备案需要以下手续:持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 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证明一般不需要居委会盖章《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第一款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尽可能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与房东友好协商,并将此纳入合同的条款。如果已经签订好合同,又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到相关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项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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