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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承租人,把租来的多余门面转租出去需要备案吗?如不备案会有什么具体影响?

房屋租赁 2023-06-04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五)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六)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1、租赁备案只是为了让租赁市场更加的规范,是一种保障双方利益的有效行为。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一些行为做约束而保护房东的利益。
    2、但很多房东还是不明白,生怕租赁备案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所以,看到更多的是大部分不理解的人对于租赁备案的不满。这部分人有房东也有租客。
    3、其实,对于房东而言,如果不办理租赁备案,一旦和租客发生法律纠纷,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和租客的关系的,如果没有办法证明,那作为房东的只能认栽。很多人可能会说,有租房合同啊,但是,租房合同能证明,但是租房合同的法律效力肯定没有租赁备案来得简单粗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租赁备案应当在网签租赁合同的基础上办理,(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五)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六)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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