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遗产继承案中,被继承人母、女起诉被告妻隐匿遗产,被告在反诉中称无积蓄,尚有债务未归还,并当庭提供借条一张,上面明显把时间2000年改为 年,被继承人夫妻于2006年登记。原告方当庭提出要求司法鉴定,审判长以债务人未向被告要求债权,该借条与本案无关拒绝。我方认为有关,理由如下:借条上明确写明月息一分半,年利息1。8万,如果该借条鉴定时间为2000年,属于被告私人债务,历年由被继承人支付的利息应由被告本人承担。被告庭审时不出庭,唯一希望就是鉴定借条。并在庭后三次提交要求司法鉴定的申请,现证实审判长已将该借条于庭下私下归还被告,很有可能被被告销毁,导致我方无法胜诉。请问审判长是否要承担责任,理由是什么?如被告确实伪造借条,根据刑法207条,怎么让她承担刑事责任?所支付的利息是否可作为遗产,怎么继承?遗产继承案中,被继承人母、是否要承担责任,如被告确实伪造借条,根据刑法207条,怎么让她承担刑事责任?

继承 2019-04-18 14: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
    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1.本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 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和遗赠次之,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遗产继承的优先等级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就是扶养人与被扶养人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扶养人承担起照顾被抚养人和负责扶养人死葬等义务,而被扶养人过世后把被扶养人的遗产交由扶养人继承的一种方式。这里的被扶养人大多是指没有子女或者是子女已死的孤寡老人。
      
    2、遗嘱继承与遗赠
      遗嘱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个人财产交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而遗赠是指被继承人把自己的遗产赠与给任何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或者国家。
      
    3、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协议的,其遗产的继承采用法定继续的方式,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来确定法定继承的顺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衡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遗产继承案中,被继承人母、是否要承担责任,如被告确实伪造借条,根据刑法207条,怎么让她承担刑事责任?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