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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女方能要求多少赔偿,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赔偿 2023-10-01 13: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女方可以要多少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离婚赔偿具体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一般是根据实际的物质损失额度进行赔偿,如收集证据的费用、误工费、差旅费、医疗费等进行确定。而精神损害赔偿没有确定的数额标准。在判决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时,需要考虑损害程度、侵权程度以及夫妻财产状况等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那么无过错方所能够要求的赔偿金数目也就更多。这里所指的损害程度包含了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物质损坏赔偿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中,法院将会评估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离婚赔偿的法律规定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且前述所称的赔偿一般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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