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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漏水需要谁来维修

业主维权 2023-10-01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顶层漏水,可以联系物业。如果楼顶尚处在保修期内,物业会联系开发商负责维修。如果超过保修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楼顶。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 房屋楼顶漏水找谁处理,视情况而定:
    1、因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和因装修导致渗漏都属人为造成的,补漏责任应由发展商或装修施工单位来承担;
    2、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老化导致渗漏则属自然现象,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承担。
    房屋损坏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1、被征收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每户按400元补偿;
    2、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50平方米增加补偿400元。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 楼上漏水的,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房屋交付使用年限,要是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
    2、该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有装修企业负责;
    3、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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