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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的时候,中介答应退还3万元的佣金,一年多没给,现在打电话也不接

房屋中介纠纷 2023-10-01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佣金不返还,权利人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曾就佣金返还问题达成过书面协议,权利人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起诉请求返还价款和相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情况是:1、未交付中介费的一方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履行不能,可以要求退还;2、中介违约、违规承诺的,可以要求退还;3、中介依约履行居间合同但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情况有:
    1、未交付中介费的一方违约导致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履行不能,可以要求退还;
    2、中介违约、违规承诺的,可以要求退还;
    3、中介依约履行居间合同但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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