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2、结束诉讼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
调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2、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5、调解协议由纠纷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务,受到非法干涉、打击报复的,可以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保护。
人民调解员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第二十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